今天是大胖的生日 我們約好要幫他過
下午在他家的時候 他說他下班了 換了衣服就會到高雄與我會合
晚上他如預計的來到我家 因為他開車 我說我想約敬華一起去吃飯
於是我們就三人一同前往夢時代 吃完飯我們還逛了夢時代的寵物賣場 這個賣場很大 我們逛得很樂
但缺點是東西超貴! 因此我們並沒有消費
回到家 敬華就先離開了
大胖突然就對我生氣了 他說他今天一點也不開心 我居然還帶了一個人去吃飯 他完全沒有當壽星被尊重的感覺
老實說 這下我也火了! 我說 : [ 你還知道你是壽星喔? 你確定你是來過生日的嗎? 你下班後明明有回家 既然約好要共進晚餐 你怎麼還穿著又臭又髒的工作服! 我還看到你脖子上的汚垢黑成好幾條蚯蚓狀 你還有壽星過生日的自覺嗎? ]
我們吵得不太愉快 他就回去了
其實我已經累了 相處起來已經沒有開心的感覺 所以反而是鬆了一口氣
正確來說 從上個月我就已經想分手了
在這種情況下 我本來也沒興趣還幫他過生日 只是也想給自己一個機會 說不定我還會回心轉意? 重新整理對他的感情
可是其實很難! 我確定我已經不喜歡他了! 甚至覺得厭煩!
說穿了 就是不愛了
不愛了 就什麼都看不順眼--- 這個理由夠直接吧!也不用再多作無謂的解釋
就這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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