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是大胖的生日  我們約好要幫他過

 

下午在他家的時候  他說他下班了  換了衣服就會到高雄與我會合

晚上他如預計的來到我家  因為他開車  我說我想約敬華一起去吃飯

於是我們就三人一同前往夢時代  吃完飯我們還逛了夢時代的寵物賣場  這個賣場很大  我們逛得很樂

但缺點是東西超貴!  因此我們並沒有消費

 

回到家  敬華就先離開了

大胖突然就對我生氣了  他說他今天一點也不開心  我居然還帶了一個人去吃飯  他完全沒有當壽星被尊重的感覺

老實說  這下我也火了!  我說 : [ 你還知道你是壽星喔?  你確定你是來過生日的嗎?  你下班後明明有回家  既然約好要共進晚餐  你怎麼還穿著又臭又髒的工作服!  我還看到你脖子上的汚垢黑成好幾條蚯蚓狀  你還有壽星過生日的自覺嗎? ]

我們吵得不太愉快  他就回去了

其實我已經累了  相處起來已經沒有開心的感覺  所以反而是鬆了一口氣

正確來說  從上個月我就已經想分手了 

在這種情況下  我本來也沒興趣還幫他過生日  只是也想給自己一個機會  說不定我還會回心轉意?  重新整理對他的感情

可是其實很難!  我確定我已經不喜歡他了!  甚至覺得厭煩!

說穿了  就是不愛了

不愛了  就什麼都看不順眼---  這個理由夠直接吧!也不用再多作無謂的解釋

就這樣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Husk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